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指挥员应立即赶到抢救指挥部;救护队员必须按事故类别整理携带装备,做好抢救准备。
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指挥员应立即赶到抢救指挥部;救护队员必须按事故类别整理携带装备,做好抢救准备。
指挥员接受任务后,必须立即向救护小队下达任务,并说明事故情况、救灾重点、行动计划、行动路线、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严禁使用混合小队。
【解读】本条是对处理重大灾害事故时,矿山救护队下井前的准备工作的规定。
主要适应外援救灾(即处理非服务矿井事故)和后续队伍。而对于服务矿井首先出动的小队来说,矿山救护队接到事故召请电话后应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第497条制定的预处理方案,立即奔赴现场,实施救灾。
1.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由于矿山救护队对非服务矿井的情况不熟,所以,指挥员应立即赶到抢救指挥部,对矿井情况、灾区情况及救灾进展进行了解,做到心中有数,接受救灾任务。救护队员必须按事故类别整理携带装备,做好抢救准备。为抢险救灾赢得时间。
"指挥员"即为矿山救护队指挥员,是指担任国家救援指挥中心和矿山救护队大、中、小队领导职务(包括担任技术领导职务)的人员的统称。此处一般为带领小队出动处理事故的大、中、小队长。
2.指挥员接受任务后,必须立即向救护小队下达任务,并说明事故情况、救灾重点、行动计划、行动路线、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抢险救灾工作是一项危险性、复杂性的工作。灾区环境非常恶劣,而且随时有可能发生变化,救护小队的每一步行动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如果救护小队对情况不清,不但影响事故处理,而且极易造成自身伤亡,所以指挥员下达任务要做到周全、细致、明确,因此本条对指挥员下达任务需要说明和强调的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3.严禁使用混合小队。
混合小队:是指一个小队中混入另一个小队的人员而临时组成的一个小队。
使用混合小队的弊病很多。首先队员及小队长与外小队的人员相互不了解,包括性格、身体素质、技术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给小队长工作及队员之间的配合造成麻烦。而在灾区内一个小小的失误,一个不经意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自身伤亡事故。其次,由于救护小队每名队员都有自己分管的设备,而每台设备又都为全小队服务,如使用混合小队有可能造成人与设备的生疏。再次,救护小队是一个作战的整体,做某项工作时队员之间有着明确的分工,日常训练经常在一起,配合默契。救护小队在灾区内工作不能讲话,但是相互间一个手势、一个眼神、一举手、一投足所表达的含意大家都应该能读懂理解。而使用混合小队将打破这种密切的配合,造成队员之间的沟通障碍。
所以本条严格规定了严禁使用混合小队,对事故的顺利处理和自身安全都起到了保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