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矿分公司井下队根据各班组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制定“四查五定六不准”的班组安全管理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查”是指每一名职工要在进入工作岗位后,开工前、工作中、收工后各进行一次本岗位事故隐患检查,群监员严格带头检查违规违纪现象,班组长每天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每天检查风险预控及隐患整改正落实情况;
“五定”是指定期监督排查习惯性顽疾专项整治,每周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事故案例,每旬定期开展不安全行为座谈会,每月定期进行一期一档安全主题考试,每月定期分析班组安全生产状态;
“ 六不准”指的是职工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劳保用品佩戴不齐全不准上岗,生产工具、材料不准随意摆放,未经过安全确认不准开工,交接班不清楚不准交接班,不熟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准上岗;
井下队通过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有效提高了班组管理,规范了人员行为现场操作,强化了职工安全标准化操作的安全意识,为区队的安全生产筑牢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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