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1·1”冲击地压事故案例
2023年1月1日21时09分,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以下简称硫磺沟煤矿)(4-5)06W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冲击地压事故,1人遇难、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8.5万元(1月16日统计)。
一、事故单位概况
矿井位于乌鲁木齐西部准南煤田头屯河西侧,行政区划属昌吉市硫磺沟镇管辖,证照齐全,生产能力150万吨/年,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各可采煤层均属易自燃煤层。现开采的4-5号煤层及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弱冲击倾向性,9-15号煤层及其顶底板具有强冲击倾向性。2019年4月,煤矿委托北京科技大学对矿井冲击地压风险等级进行了评价,确定为冲击危险矿井。
二、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区域4-5煤层具有弱冲击倾向性,煤层弹性能量指数32.3,具有聚集大量弹性能的能力,事故区域存在隐伏构造,局部构造应力高度集中,造成大量弹性能聚集。受综掘机割煤扰动导致围岩应力调整,诱发大量弹性能释放,造成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间接原因
1.对冲击地压事故机理认识不足。矿井对厚硬顶板覆岩条件下,隐伏构造区域煤体失稳型冲击地压机理认识不足,未能有效对这类冲击地压进行风险研判、监测预警与灾害防治。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自12月26日以来,(4-5)06W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迎头后方30m范围内顶板下沉明显,迎头压力大,煤爆频繁,有锚杆折断现象,煤矿未认真分析研究,在未排查出导致矿压显现真正原因的情况下,只是采取了加强支护的措施后,继续组织掘进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3.技术管理不实不细,冲击地压防治措施落实不力。一是未认真进行冲击地压事故风险分析,并采取有效综合防冲措施。针对事故发生前事故区微震频次和总能量缓慢上升趋势信息及掘进过程中出现的顶板下沉、破碎、煤炮频繁、锚杆折断等情况,未认真加以分析研究;未加强卸压、支护、监测等冲击地压综合防治措施;二是规程措施编制审批把关不严。《(4-5)06W掘进工作面防冲设计(修编)》明确中等冲击危险区域泄压方案掘进面两帮进行大孔径钻孔泄压孔深25m,煤矿编制《(4-5)06W皮带顺槽防冲、支护等优化方案》(新疆能化公司总工程师批复同意),将帮部卸压钻孔长度调整为20m,煤矿《(4-5)06W皮带顺槽掘进作业规程》《(4-5)06W皮带顺槽防冲安全技术措施》设计下帮大孔径泄压钻孔孔深23m;2022年10月18日编制的《防冲设计变更说明》明确层位调整后工作面掘进正常支护形式为锚网索+架棚支护,《(4-5)06W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规定顶板采用锚杆+桁架梁+金属网+W钢带支护。
4.对小型隐伏地质构造的超前探查和分析不足。煤系地层存在大量的隐伏构造,特别是硫磺沟煤矿的隐伏构造,存在较大的冲击风险。煤矿针对这种隐伏构造的分析探测不足,掘进期间仅采用钻探的方式进行构造的超前探测,未能发现并排除小型隐伏构造带来的风险。
5.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掘进截割期间,存在人员违规站在综掘机上的行为;二是违规将限员管理站安设在距离迎头300m以内的位置,缩小限员管理区域;三是违反《(4-5)06W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中“掘进截割时限员区域不得超过3人”的规定,事故当班掘进截割时,有9人在限员区域内施工作业;四是限员站未采取防止人员不带定位卡进入限员区域的有效措施,事故当班(4-5)06W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有6人未随身携带人员定位卡进入限员区内。
6.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2022年10月煤矿修改补充了《(4-5)06W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重新编制了《(4-5)06W皮带顺槽工作面防冲综合安全技术措施》,煤矿未组织负责施工的掘进一区职工培训学习。
7.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力。新疆能化公司未对煤矿进行有效安全监督管理,针对事故发生前事故区微震频次和总能量缓慢上升趋势信息及掘进过程中出现的顶板下沉、破碎、煤炮频繁、锚杆折断等情况,未组织并督促煤矿认真加以分析研究,采取综合防治措施进行灾害治理。
四、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对事故煤矿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要求事故煤矿向昌吉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新疆能化公司向山能集团作出深刻检查。对16名事故责任人给予罚款并对其中4名人员给予政务处分,对2名事故责任人员交由企业内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