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班山北矿深入贯彻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9月2日,鲁班山北矿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贯彻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姚联国主持。
会上,姚联国首先传达了四川古叙煤田公司关于学习贯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工作要求。随后,围绕《条例》出台背景、适用范围、处分种类、违法行为、处分程序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学习,并结合矿井实际,对九大类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措施进行重点解读。
会议强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国务院为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业行为而制定的重要行政法规,其目的在于构建一支忠诚、廉洁、勇于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队伍,进而推动企业向着更高质量发展目标稳步前行。
为进一步推进《条例》学习贯彻工作,会议要求,一是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刻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不但要原原本本地学、紧密联系实际学,更要深入思考、融会贯通,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准则。二是每位管理人员都应自觉将《条例》作为行动指南,严格规范个人言行,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坚决遵守《条例》规定,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以高度的敬畏之心、强烈的戒惧意识,共同营造出一个风清气正、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为企业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矿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及党群、纪检、综合、安监等部门人员参加。